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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遇拆迁有差价补偿吗?

来源:武汉房地产拆迁资深大律师   网址:http://www.tjcqlaw.com/   时间:2022-01-18 1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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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的更新发展很快,所以老城区的很多老房子都需要重建和拆除。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就会涉及到房价差的问题。政府需要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价,以弥补拆迁造成的损失。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房屋拆迁是否存在差价

1、房屋拆迁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将会存在差价问题。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房屋拆迁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参考案例

被拆迁人甲与拆迁人约定拆迁补偿方式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双方签订了产权调换协议,协议约定,拆迁人甲以三居室一套作为产权调换。调换房产不足的建筑面积,拆迁人以354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补偿给被拆迁人,总共补偿款为56000元。协议订立后,拆迁人甲如期搬家,并将其房屋交给拆迁人。被拆迁人产权置换的房屋建好后,拆迁人以协议规定的房屋差价款不符合有关规定为由拒绝支付差价款。

被拆迁人甲与拆迁人就房屋差价款的支付发生争议,双方多次协商,也未能达成一致。

于是被拆迁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差价款。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和被告订立的拆迁补偿的协议符合规定,双方应按照签订的协议履行拆迁义务,被告拒绝只顾房屋差价款没有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被告应当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向原告支付房屋差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从以上知识可以知道,房屋拆迁是否需要补足差价,与被拆迁人选择的补偿方式有关。如果选择货币补偿,不涉及补差价。选择产权调换的,需要补足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价。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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